全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总结检查.doc
- 文档编号:2639725
- 上传时间:2023-05-04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27.50KB
全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总结检查.doc
《全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总结检查.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总结检查.doc(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全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
监督检查总结
武市政质字〔2005〕25号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全面落实省、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市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消除安全隐患,按照省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和市建委建设管理工作的要求,实施武汉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开展全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的通知》(武市政质字[2005]12号)要求,市政站成立了江南、江北、结构三个小组,于4月25日~5月10日,对全市在建市政工程进行了监督检查。
一、监督检查组织
为加强检查工作组织领导,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武汉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成立江南、江北、结构三个小组,全面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监督检查内容、方法与范围
本次监督检查以项目为单位,分为工地现场检查、质保资料检查和检查点评三个环节。
检查内容分别为:
⑴质保体系及运转情况,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⑵施工组织设计及主要技术质量保证措施落实情况;⑶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执行情况,水泥、钢筋等主要原材料,检查井盖、人行道步砖等半成品和混凝土强度等指标检验试验情况;⑷桥梁、隧道等结构工程的关键工序、重要部位工程质量的验收情况;⑸安保体系及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标准执行情况;⑹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⑺主要危险源及施工现场区防护措施;⑻文明施工便民措施落实情况;⑼项目监理人员资格、到位及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范围为全市在建市政工程,包括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开发区和武汉新区在建市政工程。
检查工程项目共32项,累计53个标段,占在建工程的52%,涵盖了在建市政工程道路、排水、桥梁、地下通道(隧道)等代表性工程项目。
三、各单位自查情况
按照武市政质字[2005]12号文要求,4月5日~4月20日,以项目为单位,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进行自查,并成立自查小组,由自查小组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纠正并以此形成自查报告。
为落实会议精神,我市市政工程各建设、施工单位分别召开专题会议传达4月1日会议精神,如市城投公司和市政建设集团公司分别与4月8日和4月11日召开专题会议,并就落实省、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市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升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为迎接市政站对在建工程的监督抽查与后续建设部抽查工作做了动员部署。
通过检查情况看,各单位基本上都能够按照文件精神进行自检自查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共收自查报告32份。
三、检查情况
通过监督检查,总的来看,几年来,经过各方的努力和专项整治,建设行为明显规范;受检项目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水平都有不同程度提升;现场综合管理水平也有显著改善。
这些进步为实现全市市政工程无重大质量事故,确保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质量和施工安全;竣工工程的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市政工程精细化施工,打造国家、省、市级优良市政工程的目标要求起到了保证作用。
从检查过程情况看,南湖新城四项市政配套项目6标、水果湖地下通道工程、中一路道排工程等项目建设行为规范、质量控制较好、文明施工措施到位,质保、安保体系运转正常,体现出了我市市政企业的管理水平。
但是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过去存在的老问题现在还没有很好的解决,也暴露出了一些新的问题:
(一)质量行为方面
1、业主单位质量行为总的情况较好。
受检工程的建设单位行为较规范,所检查的单位基本上都办了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能够把质量和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并且能够督促施工单位建立质量责任制和质量保证体系,保证了工程顺利进行,使工程处于受控状态;但是仍然有未及时报监和未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工程,有的在建工程存在规划许可和建设用地许可不全的现象。
存在上述不规范质量行为的建设单位:
(1)江汉区建设局。
工程项目为红光一路;
(2)武汉新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为银光大道道排工程;
(3)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为东二产业园南环东路道排工程。
2、监理单位存在的问题较多。
普遍存在:
⑴监理单位违反规定,将总监委派到多个项目监理部任总监(《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不超过两个项目);⑵监理日志内容不详,且无相关责任人签字,存在代签现象;⑶无旁站记录,尤其是无关键工序和重点部位的旁站记录;⑷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进场把关不严,甚至不进行进场复检;⑸滥竽充数。
有的项目总监无上岗证,有的所谓的监理工程师根本不懂市政工程;⑹巡视和平行检验不到位。
平行检验是项目监理机构重要的质量控制手段,但有的监理机构把施工企业的自检资料作为平行检验资料。
总之,监理企业质量行为极不规范,存在无总监上岗证和无监理工程师上岗证等突出问题的监理单位有:
(1)武汉宏宇监理公司;
(2)武汉诚信监理公司;
(3)武汉市政建设监理公司。
3、施工单位也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⑴见证取样制度执行不够好。
有的仅有见证员或取样员,有的两者都没有,有的甚至不执行见证取样制度,很不规范。
⑵闭水试验未按照国家规范规定的检验频率进行试验。
⑶检查井未按设计和标准施工。
⑷排水箱涵的混凝土盖板制作不规范,随意性很大,箱涵砖墙砂浆抹面厚度不够,砂浆砌筑不饱满。
⑸施工单位施工随意更改设计,为避开障碍物把排水管道做成折线,严重违反规范规定。
⑹违反工序施工规定,对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的工序在未通知监理进行检查验收和监督工程师到场核验的情况下即进行后续工序施工。
不同程度存在上述问题的施工单位有:
(1)武汉市政三公司;
(2)武汉三鸿建筑安装总承包工程有限公司;
(3)武汉青山市政工程公司;
(4)荆州市政工程公司;
(5)武建集团一公司;
(二)现场质量方面
现场质量控制总的来说处于受控状态,但有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
1、混凝土作基层施工质量控制不严:
①混凝土振捣不到位,密实度达不到要求;②不切纵缝或者不灌缝;③拉杆、传力杆长短不一,安装位置不准确;④钢筋不合规格,绑扎间距不均,甚至使用废旧钢筋。
2、回填土方质量差。
①土质差,表现为:
含水量高,含有有机质和生活垃圾,或者含有膨胀土或淤泥;②碾压操作不规范:
分层厚度大,有的甚至不压实。
3、沟槽作业施工不合要求。
沟槽带水作业,回填土方压实度不够,排水箱涵未对称回填。
4、盲道砖、站石等预制构件不符合设计要求,强度达不到要求,尺寸不规范。
5、附属设施施工不精细,细部环节处理不到位。
主要表现在人行道步砖铺砌不平整和盲道砖与路面存在大于规范的高度差等。
存在上述问题的工程有:
(1)青山企业路改造工程。
施工单位是青山市政总公司,武汉建通市政工程公司;
(2)汉口八厂联防泵站工程。
施工单位是武汉市政一公司;
(3)武汉新区四新大道工程三标。
施工单位是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
(4)汉口红光一路道排工程。
施工单位是青山市政总公司;
(5)芦沟桥路道路排水工程。
施工单位是市政机械化公司。
(三)安全文明施工方面
在安全管理上,施工单位普遍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了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文明施工能够按照“打围、降尘、清渣、便民”的要求做到硬化施工场地、设立施工围档、实行封闭管理、设置防火设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意识普遍增强,围档设施上了档次,便民措施落实较好。
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危险源识别意识差,表现在如下方面:
(1)专项安全措施不力。
存在边坡垮塌、高空坠落、用电管理、燃气混放、井口保护、交通安全等方面的隐患。
(2)沟槽开挖防护差。
开挖无支护、甚至出现坡顶开裂情况;对沟槽附近电线杆的保护措施不到位,暴露时间长,留下安全隐患。
(3)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
一是现场监理对安全隐患发现和督促整改不及时,二是施工企业不能自觉的进行自查自纠,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排除。
(4)从事高空等危险作业的从业人员安全防护意识差。
主要表现在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不设安全网;深基坑作业不戴安全帽;高压线下作业无安全设防等。
四、整改情况
在本次监督检查中,针对发现的工程质量行为、安全隐患和文明施工存在的问题共下达现场监督整改通知单18份,到5月底收到整改回复13份,经过验收,整改情况均到位;其它未回复的正在整改之中。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
针对这次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市建委对市政建设工程的管理要求,今后的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1、进一步加强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
首先是规范建设单位的质量行为,督促建设单位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和落实质量管理人员;其次是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市政工程企业信誉档案,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再次是加强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管理,组织对市政工程从业监理单位的人员资格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同时,要依法查处建设工程的违法违规质量行为。
2、加强对隧道、桥梁、城市泵站等关系到公共安全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对深基坑要实行深基坑专项审查制度,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重要部位的施工技术管理、质量控制和施工安全,进行监督跟踪、加强预控和指导。
3、继续有针对性地开展质量通病的整治工作。
一是加强市政工程预制产品、检查井盖(座)等产品和安装质量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抽检力度;三是对工程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小型预制构件的主要技术指标和使用功能,有计划地实行见证取样抽查和随机抽查,制止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和不合格工程交付使用。
4、加强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检查,按照“业主负责、行业管理、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市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制,为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升我市人居环境质量、塑造城市文明形象、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作出应有的努力。
二〇〇五年六月二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全市 市政工程 质量 安全 文明 施工 监督 总结 检查